孩子被揍了怎麼辦

  幼年失怙,母親深恐為人非議:「單親之家養子不教」,因之對子女的教育甚是嚴格,只要我們在外與任何人有嫌隙,不論是與非,回家後絕對是「有理三扁擔,無理扁擔三」再捱一頓家法棍,當年母親總是以一句「一個碗不響,二個碗叮噹。」來回應我們不滿的哭訴。事隔三十多年,當我也身為人母時,不知不覺沿襲了母親當年的教育法則。

然而,當孩子被揍回家又捱了我罵,漲紅著臉含著淚委屈的望著我時,我卻無法如母親當年般確切肯定的告訴他「你不去招惹別人,別人怎麼會找上你?」因為,時代不同啦!以前的父母凡事先要求子女「嚴以律己,寬以待人。」,而今的父母,怕自己的小孩遭別人欺侮,總是不分清紅皂白的教育孩子「先下手為強,後下手遭殃。」。我無法認同那些把孩子教育成粗聲大氣、動輒以拳頭相向儼然「無敵鐵金剛」的父母;但是,讓我把孩子教得中規中矩,成為別人練拳的肉靶,又豈是我所能心甘情願?幾經深思,我訂定了「石氏法則」!

  首先,要確認同學不是因為在玩,力道拿捏不住,而在推拉之間導致誤傷。這種情況,雙方都有責任,沒有絕對的對錯。這時就應該坦白告訴對方,他的舉動對你已造成了傷害,請他停止。

  如果對方仍無停止之意,那就表示目前已不是在玩了。這時就該反省,是否自己的舉止令人有「欠揍」的感覺,是平常的言行舉止太過「招搖」?還是自己曾在無意中傷害了對方?答案若是肯定的,這時被揍只能自認活該,咎由自取嘛!如果答案是否定的,此時大可去請老師出面調停了。

  若是老師處理過後,對方仍未收歛,且以報復為手段,這時我便能准許自己的孩子「迎頭痛擊,還以顏色。」。雖說讓孩成為暴徒實非我所願,但是,別人家小孩不尊重他人,為所欲為,也非我所樂見,先禮後兵我自認在「理」字上站得住腳。

  「石氏法則」在我家正在試用中,對您是否合用,我不得而知。在教育孩子的這條路上,我感觸良多,才幾年之隔,社會的差異如此驚人。「只要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?」這一句名言,要為社會亂相負荊請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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