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他一個希望

引用文章徵文啟事~分享生命,點燃希望!

我是第一屆器官捐贈卡的贊助者,當年的捐贈卡是由自己填寫,找二位朋友蓋章證明,就算完成手續,同事彼此還鄭重交待,如果哪天發生事故,要告知醫師此人簽有器官捐贈卡,以免誤了時機。在慎重其事把卡片放入貼身皮夾的那一剎那,自己覺得好驕傲好滿足,因為,它代表:就算我生命終結,殘存價值仍能留存人間。

不料事與願違,民國八十五年,我罹患了子宮內膜癌,當我自信已戰勝癌症後,不但捐血中心不再熱烈歡迎我,客氣的婉拒送我下車,連器官捐贈都沒人聞問。一夕間,我彷彿已成為一個一無是處的廢人,當年的壯志豪情被迎面一盆冰水澆到谷底。

為了讓自己這一生至少仍能遺愛人生,我四處打探可有醫學院需要大體,得到的答案竟是:因為要給準醫師完整的概念,凡器官有不全的軀體,醫學院都不採用。當聽到這個答覆時,我的心好涼,好難過,滿腔想助人的熱情,被現實兜頭一棍子打滅。

不時看到有人急需器官捐贈救命的資訊,我都忍不住為病患心酸,我一再的自忖:如果,我當年能多愛自己一些,沒有罹患癌症,此時此刻一定有機會可以幫助很多人;如果,大多數留全屍觀念的人能看得開人活著不過只是一副軀殼,可以把親人的遺愛留在人間,受惠的人豈不更多。

或許冥冥之中老天自有安排,無意間參加器官捐贈中心舉辦的徵文比賽,我忽然發現事情並非如我所想的那麼悲觀。在中心人員的詳解下,我霍然開朗:原來我還是有機會的,癌症患者雖然很多器官都無法使用,但是,靈魂之窗還是可以為他人點燃希望之光,頓時我揮去多年的陰霾,快樂的上網至器官捐贈中心,重新簽訂捐贈卡。我期待在我人生走到最盡頭時,我的眼角膜能讓另一個人重新開啟視野。

我的殘存價值雖不高,但是,我仍盡力而為,健康的你不一樣,何不趁自己有自主力時,將自己死後做一個妥善的安排,寫下一張器官捐贈卡,讓自己走得安心,也讓更多的人因你而改變一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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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留言

  1. 不自在會渾身不自在的,

    現在的褲裝有很多都有著女性柔美的設計…

    穿什麼不重要,而是要一份自在…

    自在才會有自信……..

  2. 說真的

    總覺得咱家的人基本上就都是穿褲子的唄

    所以  都買中性的衣服

    誰都能穿  這樣也頗方便的不是?!  XD

  3. 記得大學時,咱們系上會穿裙子的很少吧!

    大都是T恤牛仔褲球鞋,ㄏㄏ

    每個人都像獨行俠—系主任給我們的評語,他還因為這種印象,跟我們班打賭,賭輸了兩個大西瓜給我們.

    我贊成做自己,人生就那麼幾十年,不是為別人而活.而是為自己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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